摘要:
重奖买监督能改变机关作风吗?
廉江为广东省湛江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日前当地电视台滚动播放的一则《通知》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通知》反复向群众申明,政府重奖对机关作风的举报和投诉,举报和投诉只要查实均有奖励,单个案件举报人最高可获1万元的重奖(人民日报消息)。
监督是近年来一个使用频率很高的词汇,也是维护民主的一项基本的手段,受到关注和期待也是正常的。重奖买监督,廉江也算是敢于吃螃蟹的了。但如此花钱买来的监督是真正的监督吗?它又到底能不能改变机关作风呢?
监督是使我们这个社会得以正常运转的一种手段,一个民主法制国家的建立离不开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换句话说,我们多年来呼唤的民主最终要靠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来保障。这是大而言之,具体到干部作风建设以及反腐败工作上来,也是断断少不了监督的。而目前在我国许多地方许多政府机关,之所以机关作风不正之所以腐败现象层出不穷,就是缺少有效监督的原因。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讲,广东廉江花钱重奖监督者的作法应该是有其现实意义和切实效果的。这一点应该肯定。但这样得来的监督还不是我们理想意义上的监督,与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的建立更是相去甚远。
民主法制离不开监督,离不开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这种监督不是赏赐的,而是自觉的,不是工具,而是手段。它的主体不是上级机关,而是广大民众。只有以民众为主体的能够给被监督者带来切实压力和作用力的监督才是真正的监督,这样形成的监督体制才是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象廉江花钱买来的这种监督,其实只是一种事实,最终能否形成压力还得买监督的主体说了算,硬要说监督也只是一种曲折的监督。而这种监督也是局部的,效果究竟有限。被监督的也只是买监督的下属,谁又来监督买监督者本身及其上级呢?因此这种监督的作用也是很有限的。
总之,对于廉江花钱买监督的作法,我们还是难于发自内心的叫好。我们期待着以民众为主体的监督机制的早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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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politics.people.com.cn/GB/14562/93690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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